法官表示,判拘为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 ,黑校车
被告人曾某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非营运车辆从事校车业务,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,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,通过现场庭审观摩 ,指控罪名成立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 ,坚决抵制“黑校车” 。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。当日实载22人 ,并处罚金3200元 。被告人曾某所驾车牌号为川TJ××××号“东风牌”小型普通客车存在严重超载现象。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晏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,校车运营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,